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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亨县县城老城区综合排水提升改造项目(一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5-04-18

项目名称: 册亨县县城老城区综合排水提升改造项目(一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E522327202500017H001001

招标公司: 册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标公司: 贵州轩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施工EPC总承包综合排水提升改造项目一期设计综合排水提升改造项目一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项目地区:贵州 黔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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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册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册亨县县城老城区综合排水提升改造项目(一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二次)进行招标,并于2025年04月18日10时00分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E522327202500017H001001

标段(包)名称:册亨县县城老城区综合排水提升改造项目(一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二次)

招标代理: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册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标时间: 2025-04-18 10:00

开标地点: 不见面开标室机位三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轩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总 分: 92.06 报价: 设计部分: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件收费标准设计下浮30 %;建筑工程部分:根据初步设计中投资概算金额,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及相关技术规范规定计量方法计量,按《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等配套文件计取下浮 0%

质 量 要 求: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负责人: 朱克江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252154729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贵25220查看完整信息

工 期(天): 300 资格能力条件: 施工单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资质;设计单位: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级)资质

第二中标候选人: 湖南津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总 分: 71.03 报价: 设计部分: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件收费标准设计下浮31.2 %;建筑工程部分:根据初步设计中投资概算金额,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及相关技术规范规定计量方法计量,按《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等配套文件计取下浮 0.6%

质 量 要 求: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负责人: 彭超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20查看完整信息7430627000073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湘查看完整信息151

工 期(天): 300 资格能力条件: 施工单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级)资质。

第三中标候选人: 册亨县纳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总 分: 67.26 报价: 设计部分: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件收费标准设计下浮31 %;建筑工程部分:根据初步设计中投资概算金额,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及相关技术规范规定计量方法计量,按《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等配套文件计取下浮 1.3%

质 量 要 求: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负责人: 张崇兴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252110471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贵25220查看完整信息

工 期(天): 300 资格能力条件: 施工单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级)资质。

公 示 期: 2025-04-19至2025-04-21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 册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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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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