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轨道交通1,2号线安检,安保服务项目(2025年至2028年)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5-04-17
项目名称: 贵阳轨道交通1,2号线安检,安保服务项目(2025年至2028年)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公司: 贵阳市公共交通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公司: 北京恒安卫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贵州金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江苏华安卫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安检安保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贵州 贵阳
中标供应商
第 一 标段(包): 贵阳轨道交通1、2号线安检、安保服务项目(2025年至2028年) -中标供应商( 1 家) 序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中标供应商名称 报价方式 报价(中标价、下浮率或费率)
1 91520115MACFYECH1L 贵阳地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总价 人民币 215029839.24 元
联合体成员: 北京恒安卫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贵州金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黔东南州乾坤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华安卫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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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轨道交通 1、2号线安检、安保服务项目(2025年至2028年)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阳市公共交通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贵阳轨道交通 1、2号线安检、安保服务项目(2025年至2028年))已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贵阳轨道交通 1、2号线安检、安保服务项目(2025年至2028年)
第 1中标候选人:贵阳地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 北京恒安卫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贵州金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黔东南州乾坤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华安卫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中标候选人资质:
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书,且服务范围至少包含巡逻、守护及安全检查。
报价信息:
215029839.24
质量: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服务考核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条款”和第六章“用户需求书”。
工期(或交货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服务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条款”和第六章“用户需求书”。
项目负责人:
舒易和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职称)账号:
企业业绩(如需要):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
企业获得奖项(如需要):
/。贵阳轨道交通1号线安检、安保服务项目报价(元):97194427.20;贵阳轨道交通2号线安检、安保服务项目报价(元):117835412.04。
第 2中标候选人:中保国安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 贵州创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中标候选人资质:
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书,且服务范围至少包含巡逻、守护及安全检查。
报价信息:
214285176.00
质量: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或交货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本合同的服务期限为 36个月,服务开始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项目负责人:
何伟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职称)账号:
企业业绩(如需要):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
企业获得奖项(如需要):
/。贵阳轨道交通1号线安检、安保服务项目报价(元):96818976.00;贵阳轨道交通2号线安检、安保服务项目报价(元):117466200.00。
第 3中标候选人:京诚京安(北京)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书,且服务范围至少包含巡逻、守护及安全检查。
报价信息:
214715880.00
质量: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服务考核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条款”和第六章“用户需求书”。
工期(或交货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服务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条款”和第六章“用户需求书”。
项目负责人:
曹小永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职称)账号:
企业业绩(如需要):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
企业获得奖项(如需要):
/。贵阳轨道交通1号线安检、安保服务项目报价(元):97066080.00;贵阳轨道交通2号线安检、安保服务项目报价(元):117649800.00。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2004年第11号令)规定向招标人提出异议,若投标人对异议的回复不满意,再在法定期限内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年04月17日至2025年04月21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监督部门名称:贵阳市公共交通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投诉。
采购人 :贵阳市公共交通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 ;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