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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县人民检察院远程案件会商室建设

  • 2025-04-18

项目名称: 剑河县人民检察院远程案件会商室建设

项目编号: 62025041851522253

招标公司: 剑河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标的物: 显示系统扩声系统视频会议室终端

项目地区:贵州 黔东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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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剑河县人民检察院远程案件会商室建设

项目编号: 62025041851522253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潘峙霏 查看完整信息

> BIDDING

报价起止时间: 2025-04-18 16:17 - 2025-04-21 18:00

采购单位: 剑河县人民检察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需求品牌

远程案件会商系统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视频会议系统/视频会议会议室终端; 采购人需求描述:-;

次要参数要求:远程案件会商系统:包含会商系统专用设备、显示系统、扩声系统、装饰装修改造及办公设备采购等,详见附件; 1批 330000.00 -

买家留言:-

附件: 附件清单.xlsx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贵州省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剑河县 革东镇 凯里市剑河县人民检察院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商务要求 1.本项目最终须与上级检察机关互联互通,投标人须严格按附件清单所列建议品牌进行报价,并根据附件清单技术参数相关要求,投标时须提供所要求的相关资料,未按要求报价的,我单位有直接作出资格审查不通过。 2.本项目建设时间紧、任务重,请有意见的投标人尽快与本单位联系,到我院现场进行充分踏勘调研。(投标时需提供本单位已签字确认的现场踏勘调研情况表的扫描件)。 3.投标人须承诺,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及附件清单参数要求,完全满足商务要求内容。严禁随意、恶意竞价,竞价成功后若发现投标人所投产品不符合参数要求或商务要求的,我单位有直接作出资格审查不通过、差评、投诉等权利,且有权将该供应商列为黑名单,不再接受后续的供货与所有合作。(投标时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 4.投标人须承诺本次报价已包含设备的安装、调试费用,安装完成后确保满足采购人的业务使用需求。(投标时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 5.签订合同时需提供上述文件原件签订合同,否则本单位有权拒绝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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