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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2025年半自动体外除颤仪(AED)设备配件询价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 2025-04-18

项目名称: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2025年半自动体外除颤仪(AED)设备配件询价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BJSYY-2025-099

招标公司: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

采购标的物: 半自动体外除颤仪AED设备配件

项目地区:贵州 毕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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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为满足科室业务需求,现我院拟对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 2025年半自动体外除颤仪(AED)设备配件询价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本次 拟 公开采购价格实惠、质量优良的产品,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公司参与。并于 202 5 年 4 月 24 日 上午 1 1 点 00分(北京时间)前 在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 广惠院区 采购科办公室(财税楼三楼 319室) 提交报价文件 ( 报价为一次性报价 ) ,逾期不再受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BJSYY-2025-099

项目名称: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 2025年半自动体外除颤仪(AED)设备配件询价采购项目

最高限价: 5 万元以下(不含 5万元)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序号

名称

型号

数量 (台)

品牌

安装位置

1

半自动体外除颤仪 (AED)

BenHeart C1

18台

mindray

老院区

2

半自动体外除颤仪 (AED)

IAED-S2HE

1台

久心医疗

新院区

采购需求:

1、根据以上设备明细,更换与之匹配的19套全新电池和19套全新电极片 ;

2、提供免费安装服务 ;

3、要求对使用科室进行操作培训 ;

质保要求: 货到投入使用验收完,质保期 6个月及以上。

供货要求: 合同签订后 7个日历日 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验收标准: 乙方完成设备全面维修后通知甲方组织验收,由临床科室确认达到使用条件后,临床科室和医学装备科在乙方派工单上签字,并交医学装备科存档。

付款条件: 乙方维修升级完成设备正常使用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且乙方提供国家正式发票之日起 6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合同全款 。

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的维修期内完成维修的,每延误一天甲方有权按合同总价的2%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误期超过7个日历日乙方仍未完成维修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维修费,同时,乙方应赔偿因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组织竞争性磋商的费用等)。

2、若因不可抗力导致乙方不能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维修并经验收合格,乙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之日起 3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小损失,若乙方按约通知甲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小损失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责任,若乙方逾期未通知或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承担因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3、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更换配件、更换的配件非原装或存在质量问题,导致任何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除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外,还应按本合同总价的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自身或甲方对外进行赔偿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4、乙方完成维修后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视为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维修,乙方应及时组织修复,若超过本合同约定维修时限的,甲方有权按照本条第(一)点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经修复后仍然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合同款,同时,乙方应赔偿因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组织竞争性磋商的费用等)。

5、若乙方未按约定进行维保或因维修不力、提供的配件存在质量问题导致设备故障的,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进行维修,产生的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设备因上述原因不能通过维修进行修复的,乙方应对整个设备承担赔偿责任。

6、质保期内,若设备经多次维修仍存在故障,经甲方认为有必要的,乙方应免费更换同类型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参加报价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从事相关行业;响应供应商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公司在行业内有良好的服务信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报价须提交文件资料

时间: 202 5 年 4 月 21 日 - 4 月 24 日, 9:00 至 17 :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202 5 年 4 月 24 日 上午 1 1 点 00分(北京时间)以前 。

地点: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 广惠院区 采购科办公室(财税楼三楼 319室)

来电咨询: 0857-826 9056

须提交的材料: 报名表( 附件 1 )、产品报价单( 附件 2 )、供货承诺函( 附件 3 )、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许可、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产品资质(如生产许可、注册证等)及满足采购需求参数的佐证材料。

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在封面留下报价公司名称 、 经办人名称 及 联系 电话,密封完整送到我院采购科办公室(财税楼三楼 319室)。

报价公司须自行安排授权人员递交报价材料,我单位不接受任何以快递方式递交的材料!

附件: 报名表 、 报价单 、 供货承诺函

附件:报名表、报价单、承诺函.docx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

202 5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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