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贵阳知识产权法庭业务用房租赁单一来源公示
- 2026-05-07
项目名称: 贵阳知识产权法庭业务用房租赁单一来源公示
招标公司: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标公司: 贵州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业务用房租赁
项目地区:贵州 贵阳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 贵阳知识产权法庭业务用房租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贵阳知识产权法庭业务用房租赁
数量: 3
预算金额(元): 5184891
单位: 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为落实省委、市委关于贵阳知识产权法庭设立的要求,根据《贵安新区高质量发展三年攻坚实施方案(2023一2025年)》“设立知识产权法庭”的文件精神,2024年12月10日,我院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租用贵安新区白马大道中段19号数字产业孵化中心北楼裙楼1-4层部分区域(3200.55m2)作为审判业务用房,租期一年。
贵阳知识产权法庭现有租赁合同将于2026年3月30日到期。为保障贵阳知识产权法庭审判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2026年2月6日经我院党组会研究决定,同意贵阳市知识产权法庭继租该房屋作为业务用房。
由于前期已经进行业务用房改造,经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局审批,经公开招投标,法庭改造项目中标金额2609203.83元,法庭信息化设备项目中标金额3567866元,法庭改造项目及信息化设备项目均已实施完毕。更换业务用房地点会造成前期投入资金浪费。综合考虑前期投入因素,我院将继续在此地租赁,以保障贵阳知识产权法庭工作开展。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5184891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贵阳知识产权法庭现租用贵安新区白马大道中段19号数字产业孵化中心北楼裙楼1-4层部分区域作为审判业务用房,房屋权属和租赁方均为贵州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核心功能是集中管辖发生在贵州省辖区内的八大类型第一审知识产权民、行政案件,及贵阳市辖区依法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之外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履行司法审判职能,开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法治宣传、诉讼服务等工作。
2、审判业务用房前期在功能布局、设施设备配置方面已按照审判、诉讼服务等需求完成人民法庭专业化改造,共设置诉讼服务区、中法庭1间、小法庭2间、科技法庭、多功能调解室、大会议室、专业法官会议室、合议室各1间,法官及审判辅助人员工作用房13间,目前已投入法庭改造项目费用约260万元,法庭信息化设备费用约356万元。若更换租赁场所、重新搬迁,将导致前期投入的资金完全浪费,同时还需重新进行新场地的改造、设备购置,预计将重新产生各项费用近800万元,违背了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
3、如重新选址改造及搬迁,将至少造成6个月的诉讼服务和审判工作中断,在此期间,会造成贵阳知识产权法庭无法提供诉讼服务,承办的各类案件审判结案时间大量延长,降低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
4、经充分调查,该项目为审判法庭业务用房,对公众提供知识产权相关案件诉讼服务,对地理位置、场地面积、格局布局、安防条件、交通区位及办公配套均有特珠专业要求。经实地摸排、多次走访周边区域房源,暂无其他符合审判法庭标准、能够满足庭审办案、群众来访、安保值守等功能需求的合适房源。无法在周边寻找到适配审判业务特殊使用标准的业务用房,将直接影响法庭正常办案、庭审工作开展及诉讼服务保障,贵阳知识产权法庭现有审判业务用房经审判工作实践形成,能够满足特定审判工作需求,其空间布局、功能设置、区位条件及现有投入具有不可替代性。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购买”的特征。
5、综合以上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以保障贵阳知识产权法庭审判工作稳定、连续、高效,有效节约财政资金。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贵州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贵安新区临时行政中心11号楼0715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5月07日 至 2026年05月1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蒋老师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枫林路 1 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旷老师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地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市级行政中心二期C区340室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韦志丽、左金秀、李椿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地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富力中心A1栋13层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 贵阳知识产权法庭业务用房租赁单一来源论证资料.pdf (2.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