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自治县落叶新村食用菌大棚公开竞价租赁公告
- 2026-05-06
项目名称: 关岭自治县落叶新村食用菌大棚公开竞价租赁公告
招标公司: 关岭自治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标的物: 食用菌大棚公开竞价租赁
项目地区:贵州 安顺
为规范关岭自治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运营管理,盘活落叶新村食用菌大棚资源,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价高者得原则,现就关岭自治县落叶新村食用菌大棚公开竞价租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
关岭自治县落叶新村食用菌大棚18个,单个面积480㎡,按大棚编号公开竞价租赁。
二、租赁用途
仅限用于食用菌种植、培育、生产等合法农业用途,不得改变用途,不得转租、转借、转包。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2年。租赁期满需续租的,须提前3个月书面提出申请。
四、竞价底价
竞价底价为3500元/个/年。竞租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已充分知悉并完全认可该底价。
五、竞价资格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农业合作社、种植企业、个体经营户;
(二)诚实守信,具备租金支付能力;
(三)完全同意本公告全部条款,承诺按时到场参与竞价。
六、竞价保证金
(一)保证金标准:500元/个,按意向竞租数量缴纳;
(二)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不接受现金;
(三)未中标且无违约的,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四)中标者保证金等额转为租金;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报名后不到场参加竞价的导致流标的;
2.到场后拒不举牌、拒不应价,导致流标的;
3.中标后弃标、不按规定签订合同或缴纳租金的;
4.存在串标、围标、提供虚假材料、扰乱竞价秩序的。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材料
(一)报名时间2026年5月11日—2026年5月25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关岭自治县龙潭街道食用菌产业园办公区;
(三)报名材料
1.个人报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签字按手印);
2.单位/合作社报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签字(盖章)确认的竞租登记表(须明确登记竞租大棚编号);
(四)现场踏勘意向竞租人应在报名期间自行踏勘现场,详细了解大棚现状。完成报名即视同已实地踏勘、确认标的状况并认可底价,自愿承担相应风险与责任。
八、竞价规则
(一)竞价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已报名人员;
(二)竞价方式:现场公开举牌竞价,价高者得;
(三)加价幅度:每轮加价不低于100元/个/年;
(四)中标规则:
1.按大棚编号依次竞价,同一编号大棚仅确定一名中标人;
2.同一个大棚仅有1名竞租人报名的,不再开展竞拍,视为报名人按底价中标;
3.同一个大棚有两名及以上竞租人的,按现场竞价结果确定中标人;
4.竞价过程中无人举牌应价的,视为参拍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5.竞价全程录音录像,中标结果现场公示,中标人当场签字确认。
九、租金支付
(一)年度租金租赁期内租金标准不作调整;
(二)支付方式:一年一付、先付后租;
(三)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缴清首期年度租金;后续年度租金须在上一年度租期届满前缴清;
(四)履约保证金为500元/个,与首期租金一并缴纳。租赁期满无违约、无损坏、无欠费的,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十、承租方义务
(一)不得擅自改变大棚主体结构,不得破坏钢结构主体;
(二)负责大棚日常维护、水电、通讯、垃圾清运等全部费用;
(三)承担安全生产、消防、环保等全部主体责任;
(四)不得改变租赁用途,不得转租、转借、转包;
(五)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10日内将大棚完好交还,固定添附物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十一、违约处理
(一)提供虚假材料、串标、围标、扰乱竞价秩序的,取消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放弃中标资格或中标后未按规定签订合同、缴纳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拖欠租金超过30日、擅自转租、改变用途、破坏大棚结构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大棚、没收保证金,并追究违约责任;
(四)合同终止后逾期不搬离的,出租方有权依法处置场内物品。
十二、监督与解释
(一)本次竞价租赁全程接受关岭自治县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
(二)本公告由关岭自治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芯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公司电话:0851-37760188 集团电话:0851-38105955
关岭自治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5月6日
关岭自治县落叶新村食用菌大棚
公开竞价租赁报价表
竞标人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或个人姓名(签名)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住 址
是否实地查看标的物
是□ 否□
是否足额缴纳竞标保证金
是□ 否□
缴纳竞标保证金数额
元
缴纳时间
年 月 日
竞标人报价情况
序号
标的物编号
面积(㎡)
招标价(元/年)
竞标人报价(元/年)
1
2
3
4
5
6
7
合 计
需要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