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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岭自治县花江镇2025年(一期)莲花村土地整治项目-关岭自治县花江镇2025年(一期)莲花村土地整治项目合同公示

  • 2026-03-23

项目名称: 关岭自治县花江镇2025年(一期)莲花村土地整治项目-关岭自治县花江镇2025年(一期)莲花村土地整治项目合同公示

招标公司: 花江镇人民政府

采购标的物: 土地整治项目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项目地区:贵州 安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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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花江镇2025年度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莲花村)

甲方:花江镇人民政府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花江镇人民政府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花江镇2025年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莲花村)建设有关事宜,拟定如下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花江镇人民政府2025年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二、项目地点:关岭自治县花江镇莲花村

三、项目实施方式及价款:

(一)项目实施范围:依据县自然资源局下发图斑红线范围内土地整治。

(二)项目单价:图斑总面积92.106亩,1.6088万元/亩。

(三)项目期限:工程建设周期为30天,开工时间2026年2月12日,竣工时间2026年3月12日。

(四)实施内容:实施内容为土地平整,平整面积92.106亩,以实际验收面积为准。新建9立方米蓄水池1个。

第二条 甲方责任

(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直接向乙方反馈,乙方收到问题反馈后及时整改,整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按协议的约定及时支付项目款。

(三)负责指导项目涉及村委做好土地协调及其他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第三条 乙方责任

(一)乙方负责项目施工所需要的一切设备及材料,保质保量完成土地整治工作。

(二)乙方应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操作。发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若违反安全施工规范,给甲方造成损失,应负责全额赔偿。

(三)为保障农民工权益,甲方按照实际验收情况向乙方支付项目款后,乙方必须优先发放涉及本项目的农民工薪酬,若出现农民工劳资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

(四)乙方承担该项目全部税务费用以及该项目其他施工等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 项目验收和项目款项拨付

(一)项目验收:乙方施工结束后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后组织工作人员对项目进行现场验收,并以自然资源部门举证审核通过为验收标准。

(二)项目款拨付:根据施工进度分批次拨付工程进度款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下发生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非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的,应当附具授权委托书。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章): 授权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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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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