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九局瓮福江山花苑(瓮福)EPC总承包项目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采购项目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 2026-02-02
项目名称: 中国电建水电九局瓮福江山花苑(瓮福)EPC总承包项目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采购项目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PC-0109-26J5-FG0029
招标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材料
项目地区:贵州 贵阳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09-26J5-FG0029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与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询比采购(公开竞标)方式采购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材料,计划使用项目工程款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瓮福江山花苑(瓮福)EPC项目,建设5栋二室两厅一卫职工宿舍及2栋一室一卫单身公寓,其中:职工宿舍按9层建设,公寓按1+9层建设。公寓360套(30㎡/套),两室两厅一卫住宅180套(80㎡/套),共720间。总建筑面积约43521.96㎡,地上建筑面积35476㎡,地下建筑面积约8045.96㎡(按100㎡/0.7设置车位,共248个车位)。
2.采购范围: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3.采购数量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600*200*200
m3
3000
2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600*200*100
m3
1450
注明:以上采购数量为暂定数量,仅供报价参考。最终结算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建设方投资计划、施工图、征地拆迁、设计变更、政府行政调节等原因,致使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数量及采购品种会做相应调整,不能作为单价调整的依据。
4.报价要求:含原材料、生产加工、装卸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各项费用。
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按买方要求及施工进度分批次进货。
6.交货地点:瓮福江山花苑项目施工现场(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城飞练湖湿地公园旁)。
7.质量要求:
7.1报价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国家标准 GB 6566-2010《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
限量》、GB/T 11968-2020《蒸压加气砖砌块》、CCGF 413.1-2015《砖和砌块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及国家现行的其它相关标准规范,如遇国家或行业标准更新,以最新标准为准。供应的加气砖出厂凝期不小于 28 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设计要求;满足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环保、水保要求,干燥收缩、抗冻、干密度、导热系数、放射性、强度等级等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经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检测中心)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等。
7.2、厂家须提供的资料:墙体材料工业废弃物掺量检测报告;外墙新型墙体材料
砌体传热系数检测报告;新型墙材产品认定证书;新型墙材产品出厂合格证。
7.3、所供的产品应保证外形美观,尺寸规范,表面不得有明显的损伤和破裂,不得有浅裂纹、划痕等影响美观和耐久性的缺陷。
8.付款方式:
8.1货款的结算:双方签订合同,卖方将合格的物资送到买方指定现场验收后,按月结算,每月按实际到场数量及合同单价结算,结算后卖方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由买方挂账,办理付款流程。(结算周期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
8.2付款方式及比例:按月结算,乙方提供结算当月结算金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到甲方设备物资部核对,甲方于下月向乙方支付当期结算款的 70%;当期另27%结算款于下期结算后一起支付;剩余的3%为质量保证金,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费用后, 甲方在完工后6 个月内一次性支付,质保金在质量保证期间不计利息(因项目业主方支付不及时,乙方给予买方2-3 个月的宽限期)。
8.3双方特别约定,遵循“先结算、后开票、再付款”的原则,甲方支付前,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当期结算金额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卖方发票后,按公司规定挂账走流程,待流程走完后向卖方付款。
8.4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乙方提供虚假或虚开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有权拒收或退回,乙方应负责无偿更换,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甲方无法及时认证税款等情形的,乙方需向买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8.5支付方式:通过银行转账、转账支票、非现金方式支付等方式进行支付。若通过非现金方式支付的,贴息费由贴现方承担。
9.其他:卖方车辆离场前,应将车辆冲洗干净后,经买方门卫检查后方可离场。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 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必须办理的相关资质文件与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等有效证件。
2.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7.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26 年 2 月 6 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bidweb/#/login,以下简称“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注册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网址为)右侧快捷入口,切换“新版登录”,选择“供应商登录”进行供应商注册。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2 月 10 日1 0 时 30 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网址为/bidweb/#/supplierLogin)全程在线开展,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解密等流程须各响应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响应供应商可在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CA办理”菜单,扫码下载“中招互联”在线办理移动证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响应,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响应失败,将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平台注册等相关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电话”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2.平台在线签到:本次采购在平台集中解密,各供应商无须在线签到。
3.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平台统一进行集中解密。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过采购平台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响应供应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与招标中心
地 址: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南路501号水电国际企业大厦
邮 编: 550081
联 系 人: 吴工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sdjjczzxwz@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sdjjczzxwz@
九、纪检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