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经开区供水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 2025-12-15
项目名称: 清镇经开区供水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清镇市水务管理局
采购标的物: 供水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者
项目地区:贵州 贵阳
清镇经开区供水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二次)
招标公告
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2024 年第 17 号令)、《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 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 > 的通知》(国办函〔 2023 〕 115 号)等规定, 清镇经开区供水特许经营项目 已完成了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审核等前期工作,获得相关部门批准。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 清镇经开区供水特许经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镇经开区供水特许经营项目 已由 清镇市人民政府 以 清府通 〔 2025 〕 156 号 同意 清镇经开区供水特许经营项目 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 ,建设资金由特许经营者自筹,招标人为 清镇市水务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
清镇 市水务局通过公开招标选定特许经营者,并与中标特许经营者签署《特许经营协议》, 授予 中标 特许经营者 在特许经营期对本项目进行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在本项目合作范围内的相关权利。
特许经营期结束后, 特许经营者 将本项目资产及 经营权 无偿移交给清镇市人民政府或清镇市人民政府指定机构。本项目资产及所有相关权利,以及相关运营、维护、修理记录、移交记录和其他资料应一并无偿移交给清镇市人民政府或清镇市人民政府指定机构。
三、 项目概况
( 一) 项目名称: 清镇经开区供水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二次) 。
(二) 实施范围
1 、本项目特许经营服务范围包括:对本项目涉及的取水工程、输水工程及建筑工程等存量供水设施,具体包括取水泵房、输水管、高位调节水池、取水引水渠、综合管理用房和配套设施、电气设施设备、办公设备等进行运营维护,向贵州清镇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莲花山水厂和迎燕水厂提供原水供应服务,原水供应规模最终为 10000 m³ /d ;向贵州清镇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企业提供工业供水服务,工业供水规模最终为 50000 m³ /d 。
特许经营期内, 中标 特许经营者在本项目特许经营服务范围内通过向水厂及工业企业提供供水服务获得供水收入。
2、 特许经营期限
本项目特许经 营期及运营期为 30 年,特许经营期是指从 特许经营者 与 市水务局 签署 《特许经营协议》之日起算,直至满 30 年;项目运营期起止时点与特许经营期保持一致。
特许经营期届满后, 中标 特许经营者 将本项目存量资产经营权无偿移交给市政府或市政府指定机构(移交范围及标准需满足本方案、《特许经营协议》及其附件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存量资产及所有相关权利,以及相关运营、维护、修理记录、移交记录和其他资料应一并无偿移交给市政府或市政府指定机构。
3、 资产权属
中标 特许经营者与市水务局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后,获得本项目资产的经营权,本项目的资产所有权仍归清镇市人民政府所有。特许经营期届满后,特许经营者将本项目存量资产经营权无偿移交给清镇市人民政府或清镇市人民政府指定机构。本项目存量资产及所有相关权利,以及相关运营、维护、修理记录、移交记录和其他资料应一并无偿移交给清镇市人民政府或清镇市人民政府指定机构。
3 、本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 25853.40 万元。
4 、项目地点:本项目涉及 的 存量供水设施位于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站街镇毛家寨村小院组。
四、 竞价标的
本项目的竞价标的下限为 25783.40 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 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有效的 2025 年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有效的 2025 年资信证明。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以投标人自行提供的承诺为证明材料。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 2024 年 1 月 1 日至今任意 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或以投标人自行提供的承诺为证明材料,无需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须承诺:在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网站( /shixi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 )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的自愿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自拟)
6 、投标人信用状况良好,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特许经营者,不得作为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投标人自行提供声明函);
六、 本次招标 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以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发布的公告为准。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 · 贵阳市)网站下载(系统使用咨询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编标工具咨询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八、投标保证金缴纳
1 、投标保证金额为: 0 元 。
2 、交纳要求
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贵州省 · 贵阳市)交易平台系统为准。
九、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以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发布的公告为准。
地点:以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发布的公告为准。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 5 个工作日 。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贵州省 · 贵阳市)、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 清镇市水务管理局
联系人: 梁勇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贵瀚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罗家文、韩艳、王丽培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