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清镇分公司清镇市椿棠府二期小区通讯设备房屋租赁费及用电服务采购(租赁及用电)---直接采购公示
- 2025-10-16
项目名称: 2025年清镇分公司清镇市椿棠府二期小区通讯设备房屋租赁费及用电服务采购(租赁及用电)直接采购公示
招标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
中标公司: 雅生活智慧城市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通讯设备房屋租赁费及用电服务、租赁及用电
项目地区:贵州 贵阳
2025年清镇分公司清镇市椿棠府二期小区通讯设备房屋租赁费及用电服务采购(租赁及用电)采购项目 转直接采购公示
2025年清镇分公司清镇市椿棠府二期小区通讯设备房屋租赁费及用电服务采购(租赁及用电)采购项目 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仅1家[适用于仅1家供应商递交的情形]/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仅剩1家有效供应商[适用于评审过程中仅剩1个有效供应商],本次 失败,采购方式转为直接采购(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清镇分公司清镇市椿棠府二期小区通讯设备房屋租赁费及用电服务采购(租赁及用电)采购项目 直接采购公示
2025年清镇分公司清镇市椿棠府二期小区通讯设备房屋租赁费及用电服务采购(租赁及用电)采购项目 采购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一 、 采购内容
清镇分公司为优化椿棠府二期小区的网络,租赁椿棠府二期一组团8栋、9栋、13栋、19栋;椿棠府二期二组团16栋楼顶作为移动通信基站用房(“机房”),共计安装6根抱杆放置使用,每根抱杆1200元,合同期限为5年,每年房屋租赁费为:¥7200元,合同总金额为:36000元。房屋租赁费按年支付。电费单价0.7元/度,搭接对方电表,按实际使用每季度支付一次。房屋租赁费、电费分别列支,房屋租赁费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9%。电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
二 、 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且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1家
三 、 直接采购供应商
雅生活智慧城市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
四 、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 2025年10月17日 至 2025年10月20日 。
五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杨畅 , 查看完整信息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梅竹 , 查看完整信息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
日 期: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