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县人民检察院办案设备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 2025-09-10
项目名称: 独山县人民检察院办案设备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 62025091051170379
招标公司: 独山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标的物: 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机、航拍无人机、办案设备
项目地区:贵州 黔南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独山县人民检察院办案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62025091051170379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石宝林 查看完整信息
> BIDDING
报价起止时间: 2025-09-10 16:30 - 2025-09-11 18:00
采购单位: 独山县人民检察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需求品牌
办案设备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航拍无人机; 无人机、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机:详见清单;采购人需求描述:本单位所采购的详细品牌型号、参数详见上传到的附件清单。;
次要参数要求: 1批 88688.00 -
买家留言:商家可以自行制作报价清单,也可以自行下载我院上传的清单进行报价。
附件: 独山县人民检察院办案设备采购清单.PDF
独山县人民检察院办案设备采购需求清单.xlsx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贵州省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独山县 百泉镇 独山县大道6号独山县人民检察院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商务要求 本单位不接受更改参数的产品,为保障我单位的合理权益,参与我单位竞价的供应商必须接受以下条款:1、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本项目的技术要求,商务、服务要求,不得更改参数。2、为了保证设备质量及售后服务:(1)需要送货上门安装调试,对于中标后不能按时提供相关资质,不能按时供货的供应商,本单位将差评投诉。(2)所投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机提供的设备须为原装正品行货,拒绝样机、翻新机、串货机,报价供应商须上传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此次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加盖制造商公章);3、对于在协议采购平台已有不良履约记录(差评)的供应商,本单位有权直接拒绝签订合同。4、提供免费送货、安装调试。服务时间:7*24小时上门服务、服务响应时间1小时到位。5、货物收到后质量存在问题应给予及时解决。以上不满足任何一条,我单位有权拒绝签订合同,拒绝验收货物,本单位直接给予差评和并向贵州政采云投诉。6、供应商需上传报价清单(签字加盖公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