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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司法局关于安顺市司法局律师参与化解行政争议项目(二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5-09-05

项目名称: 安顺市司法局关于安顺市司法局律师参与化解行政争议项目(二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XHZB-25-SCS002-

招标公司: 安顺市司法局

采购标的物: 律师参与化解行政争议项目律师参与化解行政争议服务

项目地区:贵州 安顺

免费查看原文

项目概况

安顺市司法局律师参与化解行政争议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登录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17日 11: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HZB-25-SCS002-

项目名称: 安顺市司法局律师参与化解行政争议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 ZFCG202509025

预算金额(元): 350000

最高限价(元): 350000,350000,350000,3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安顺市普定县律师参与化解行政争议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8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主要内容为律师参与化解行政争议服务,即根据各地行政复议办的要求协调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的案件,促使案件各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书或动员案件原告(申请人)撤诉(撤回复议申请)、提供法律咨询意见等辅助性工作。相关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安顺市镇宁自治县律师参与化解行政争议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9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主要内容为律师参与化解行政争议服务,即根据各地行政复议办的要求协调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的案件,促使案件各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书或动员案件原告(申请人)撤诉(撤回复议申请)、提供法律咨询意见等辅助性工作。相关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 安顺市关岭自治县律师参与化解行政争议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8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主要内容为律师参与化解行政争议服务,即根据各地行政复议办的要求协调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的案件,促使案件各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书或动员案件原告(申请人)撤诉(撤回复议申请)、提供法律咨询意见等辅助性工作。相关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 安顺市紫云自治县律师参与化解行政争议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0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主要内容为律师参与化解行政争议服务,即根据各地行政复议办的要求协调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的案件,促使案件各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书或动员案件原告(申请人)撤诉(撤回复议申请)、提供法律咨询意见等辅助性工作。相关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2、3、4,本项目实行1+N 年模式(0≤N≤2),合同一年一签(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4】

7.2特殊资质要求:无。

7.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注:★根据相关规定,供应商投标时提供“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原件,详见磋商文件附件)”的,则无需提交“7.1一般资质要求”中①、②、③、④、⑤、⑥、⑦、⑧要求的证明材料(7.2和7.3资料均须提供),待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采购人要求提交以上资料进行核验。供应商应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供应商虚假信用承诺,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进行处罚。★请投标单位将以上资格文件材料通过投标工具在资格核验模块上传,开标现场由招标人及监督通过系统在线核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06日 至 2025年09月13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1:59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登录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

方式: 登录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17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 /TPBidder/memberLogi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9月17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律师事务所是根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设立的非企业,不适用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供应商不需出具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也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安顺市司法局

地 址: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太平小区安平街263号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贵州宣宏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安顺市西秀区迎晖大道顺建制药厂3楼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雷号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本公告的采购文件下载仅用于浏览文件,参与投标请登录贵州省公告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大厅在“文件下载”栏目下载招标文件。

附件信息:

* 招标文件正文.pdf

2.0MB

* 交易公告.pdf

180.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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