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水务局关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的公告
- 2025-09-05
项目名称: 安龙县水务局关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的公告
招标公司: 黔西南州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贵州 黔西南
根据水土保持法、行政许可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局2025年9月5日对2个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作出了行政许可决定。现将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9月5日—2025年9月22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59~2290605(安龙县政务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安龙县行政办公区安龙县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562300
序号
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生产建设单位
方案编制单位
审批时间及文号
1
黔西南州海螺5.9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安龙县新桥镇阿科村安龙海螺公司厂区西北侧
黔西南州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贵州致远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9月5日 安水务字〔2025〕47号
2
安龙县年加工15万吨红高粱10万吨高粱青储饲料综合项目
栖凤街道办事处大坪社区观音岩组
贵州昱珩实业有限公司
贵州聚霖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9月5日 安水务字〔2025〕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