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三公局金沙项目门窗采购招标公告

  • 2025-09-04

项目名称: 中交三公局金沙项目门窗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门窗广场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地区:贵州 毕节

免费查看原文

公告标题:中交三公局金沙项目门窗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门窗 采购 招标 公告

招标编号: 三公局 2025.172-交-门窗(金沙)FA0000038285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金沙县建投箐河广场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部。 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门窗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金沙县建投箐河广场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部 。 招标组织单位为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金沙县建投箐河广场建设工程项目位于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黄山路与淮河路交汇处,建设单位为金沙县怀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四川域高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重庆市中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建筑面积 168353.43平方米,其中:一期建筑面积88061.72平方米,二期建筑面积80291.71平方米。

2.2 招标内容: 门窗 ,具体信息详见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名称、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 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许可经营的产品,必须要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或代理授权;

3.1.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1.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1.5 供货业绩要求:有招标物资供货业绩。

3.1.6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2 品牌 要求 : 无。

3.2.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3 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4 各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 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1-3年或永久禁止参与中交三公局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3.2.5 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经公司研究决定,将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包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一)收费标准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二)支付流程:

(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9 月 04 日 16:00 时至 2025 年 09 月 12 日 16:00 时 ( 北京 时 间 , 下同 ) ,登录中交 招采网 / 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 每套售价 500 元 (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不开具发票,可提供收据),不邮购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有参与意向的单位,请至少提前于售标截止时间 2 小时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发至指定邮箱并联系售标联系人进行确认,若未按要求购标导致购标失败,责任由参与单位自行承担。)

4.3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 “中交三公局金沙项目 门窗 标书款 ” 。 应先在平台上点击 “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 3959862403@qq.com ),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

标书款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德胜门支行

帐 号: 查看完整信息02574257

4.4供应商参与:

4.4.1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4.2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4.3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09 月 24 日 16:00 时 ( 投标截止时间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5.4 本次招标设置投标保证金: 10000 元 。投标保证金采用 银行转账或汇款 的形式,于投标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在汇款单据上注明 “ 中交三公局金沙项目 门窗 投标保证金 ” 。 (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 ( 3246987561 @qq.com )并与联系人( 王 先生 )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人信息中的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帐 号: 01 - 10 - 003517 - 01

免费查看最新招中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