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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州华医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兆康外敷包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 2025-06-06

项目名称: 关于贵州华医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兆康外敷包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招标公司: 贵州华医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兆康外敷包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地区:贵州 安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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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贵州华医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兆康外敷包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5月28日-2025年6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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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迎晖大道安顺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 编:561000

项目名称

贵州华医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兆康外敷包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夏云工业园

建设单位

贵州华医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贵州宜境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安顺市平坝区夏云工业园综合版块,项目租赁已建成标准厂房进行建设,租赁建筑面积1000m 2 ,厂房581m 2 ,办公室121m 2 ,露天区域298m 2 。建设保健用品“兆康外敷包”生产线1条,实现产能100t/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在已建厂房内进行建设,施工期只涉及厂房改造、设备安装,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施工的短期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运营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设置必要的防尘硬件措施,通过洒水抑尘、冲淋施工运输车辆、做好施工场地管理、加强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维修保养等措施,防止扬尘(粉尘)污染。无组织排放粉尘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及《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要求。运营期项目产品生产日期、生产批号等信息打码过程产生非甲烷总烃通过安装排风扇进行机械排风,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限值。产品的破碎、筛分、混合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在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有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未被收集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污水进入依托花山医疗已建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及夏云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夏云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时间,并使场界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限值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降噪、吸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强度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3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堆放,严禁随意倾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与运营期员工生活垃圾一起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芒硝粉末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芒硝供应商进行回收利用。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分类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给物质回收公司进行综合利用。一般废物暂存点,必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有关要求设置,严禁乱堆乱放和随便倾倒。堆场应做水泥地面和围堰,并设置棚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止雨水的冲刷及防渗漏等措施。废机油和废油墨桶属于危险废物,采用专门容器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2001)建设。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2001)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 2012)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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