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0918(2018-CR-082)地块出租转让公告
- 2025-05-30
项目名称: QF0918(2018-CR-082)地块出租转让公告
项目编号: QF09182018-CR-082
招标公司: 毕节市七星关区新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地块出租转让
项目地区:贵州 毕节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政策法规, 为促进公司发展投资,确保国有土地产生投资效益,提高未开发土地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产收益, 使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现将 毕节市七星关区新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产权的 2018-CR-082号地块部分 土地公开招租信息发布, 面向 社会公开招租,有意竞租方请 提前 实地查看标的。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租单位: 毕节市七星关区新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招租对象: 法人、其他组织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招租方式
本次交易活动将在 毕节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并见证交易过程,意向竞租方除遵守招标公告和 充分知晓并认可 招标资料外,还须遵守 毕节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的交易规则。 若有违反 将取消其 终生 参与我公司产权交易所有项目的资格 。
四、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标的以 现状出租, 场地内无水、 无 电, 未场平。 所属地块已用于抵押,但未涉诉可使用。具体招租内容详见下表:
序号
标的名称
使用面积
(平方米)
出租 单位
租赁期限(年)
起租价
( 万 元 /年 )
竞价 幅度 ( 万 元 /年 )
竞价 保证金
(万元)
1
QF0918(2018-CR-082)地块部分土地
6697.3 平方米
毕节市七星关区新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6 年(合同期限从租赁 合同签订之日 开始计算 )
20.8956
0.2
5
意向竞租方可联系我公司了解该标的和到实地对该标的进行现场踏勘, 以现场踏勘现状为准。 联系人: 周鑫 ;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五 、报名须知
( 一 ) 报名时间 : 20 25 年 6 月 3 日 上午 09:00 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下午 17:00 截止
( 二 )报名地址: 毕节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报名(业务咨询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 三 ) 报名资料
1. 自然人报名: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2. 法人、其他组织 报名:请携带单位的 《营业执照副本》 原件、 法人身份证原件 和单位公章 (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3. 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须提供 《授权委托书》 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 四 )报名成功即认可公告所有内容。 若 报名成功但未按时参与竞租的, 视为弃标 。
( 五 ) 投标保证金交纳、绑定及退还
意向竞租方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 足额 缴纳竞 租 保证金至 毕节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以下 指定账户 。 竞标 保证金 尽量 使用银行柜台或者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 交易中心账户。若使用 支票 需 由投标人进账。
户 名: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专户)
账 号:查看完整信息0418
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联系电话(传真): 查看完整信息
保证金交纳后必须于 202 5 年 6 月 30 日 17:00前将保证金与本项目进行绑定,否则不能参加竞价(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并有充足的时间登录系统与项目进行绑定,请尽早交纳保证金)。合同签订后,所有未违反相关规定的意向承租人保证金,由招租方出具书面保证金退还意见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中标人的竞 租 保证金待办完 所有 租赁手续 (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交纳) 后方可退还。若 中标方未按要求 交清成交价款 及履约保证金的 ,视为自动弃权或违约, 直接 取消其中标资格 ,且 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 、 竞价须知 :
( 一 ) 竞价 时间:
1. 不限时竞价时间 (意向竞价人自行报价时间): 202 5 年 7 月 1 日 10:00 时至 202 5 年 7 月 1 日 12:00 时;
2. 限时竞价时间: 202 5 年 7 月 1 日 12:00 时至无人应价,每轮限时 5分钟,每轮竞价阶梯 2000 元。
( 二 ) 竞租以最高报价为中标价,报价最高者为中标 方 。
(三) 竞租中标价为第一年土地使用租金 ,以后 每年在上一年租金(含免租期租金)基础上递增 3% 。 租赁期限满后,公司 重新 进行公开招租。
(四) 公司可按中标价月租金额免除中标人 0-3个月建设期租金,具体免租期由公司 结合承租方实际投资情况研究决定 。
(五) 公司按中标价 10% 收取 合同履约保证金 。
(六) 中标 方 中标后 , 经 招租方 核实 条件符合 规定和要求的, 由 毕节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结果公示 , 中公示期为 五个工作日 。
( 七 )中标 方 须在交易中心公示期 满 后 三个工作日 内无修改的到公司联系地点与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并在合同签订后 七 个工作日内 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至公司 以下 指定账户 。若中标方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合同视为中标方放弃中标资格,且 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账户名: 毕节市七星关区弘 悦实业 有限公司
账 号: 52050查看完整信息40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中山支行
七、经营范围及用途限制
(一)场地仅用于与之相符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合法经营活动,中标方 经营 范围不得超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
(二)场地不得违反相关部门规定开展经营活动。
(三)乙方租赁场地期间, 不得损坏区域内现有构筑物、管道设备等,不得添加任何永久性附属设施和 构建筑物 ,不得超出规定区域(双方现场确定范围)外使用,若因超出规定使用区域或违反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搭设附属设施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
八 、 相关 约定
(一)招租方 对以上内容及所提交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规范性承担责任;挂牌后,不随意变动或无故取消所发布信息。
(二)承租 方如需将 场地 转租给第三方,须 占有使用租 赁 物 半年后 事先获得 招租 方书面同意,并按 招租 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三方 变更 租赁合同。若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擅自将该 场地 转租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 单方 终止本租赁合同,并 保留 依法追 回 由此 所 造成损失的权利,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招租方 或 招租 方委托的第三方有权 出让 该 土地 的所有权, 承租方 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 若 承租方 购买该土地, 招租方 与 承租方 签订的租赁合同在双方签订转让合同之日自然终止; 若 承租方 放弃优先购买权,系第三方购买的, 本租赁合同 依然有 效 ,由 招租方 、 承租方 、第三方 签订三方补充协议变更租赁合同主体,租金在签订转让合同之日起由第三方收取, 招租方 已收取的剩余租金转第三方基本账户(本人账户) , 招租方 不再承担合同中的相关法律责任, 招租方 、 承租方 之间自三方签订协议之日起法律关系终结且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 变更租赁期,若一致选择终止合同,则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
(四)承租方 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规定,不得进行非法经营活动,并依据政府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经营 , 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保 护 消费者合法权益, 自觉向政府有关部门缴纳管理费用、税费等 。
(五) 租赁期内, 承租方是该场地的实际管理者,全权 负责该 场地 内的安全 管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 防火 、 防盗 、生产或经营 安全事故等) , 并 承担一切民事、行政、刑事 等 法律责任。
(六)招租方 自行 与相关部门对接, 按相关规范标准 及部门要求 接入水电 等设施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且需根据 相关部门要求按时缴纳。
(七) 招租方 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服从各管理部门的管理,搞好综合治理;如有违法乱纪,不服从管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 招租方 自行承担。
(八) 租赁期内若遇政府政策性拆迁、 公共利益需要 、城市规划、项目建设需要 等因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 招租 方提前 书面 通知 承租 方, 承租 方无条件在 通知下达后规定时间 内 腾退场地归 还 招租 方, 双方 均 不承担任何违约 责任 ,
(九) 公告内未 披露 事宜,详见 附件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模板)》 ,以合同条款为准。
九 、本公告所有解释权归 毕节市七星关区新宇建设投资有限 公司。
联系 地址: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鸭池镇碧阳二道中段
联 系 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20 25 年 5 月 30 日
文件预览:
QF0918(2018-CR-082)地块出租转让公告.pdf
附件6: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模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