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维新镇人民政府拟处置镇原林业站,畜牧站,镇老办公楼资产涉及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转让项目转让公告
- 2025-04-16
项目名称: 纳雍县维新镇人民政府拟处置镇原林业站,畜牧站,镇老办公楼资产涉及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转让项目转让公告
项目编号: S52050020250000W8
招标公司: 纳雍县维新镇人民政府
采购标的物: 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转让项目
项目地区:贵州 毕节
一、项目编号: S52050020250000W8
二、项目名称: 纳雍县维新镇人民政府拟处置镇原林业站、畜牧站、镇老办公楼资产涉及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转让项目
三、标的简介: 本次公开挂牌出让为:纳雍县维新镇人民政府拟处置镇原林业站、畜牧站、镇老办公楼资产涉及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转让项目 : 包含 原林业站、原畜牧站(含老法庭)土地 1039.65平方米 ; 原林业站、原畜牧站(含老法庭)房屋及建筑物 797.88 平方米 ; 维新镇政府老政府土地 3099.02 平方米 ; 维新镇政府老政府房屋及建筑物 3907.81 平方米 。
实地踏勘联系人: 王瑞 : 查看完整信息;意向受让人自行与联系人预约时间。
四、对受让人资质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境内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买。
五、出让底价
出让底价为 3624404.00 元(大写: 叁佰陆拾贰万肆仟肆佰零肆 元整),采取增价方式竞价,每次报价须高于上次报价 10000 元人民币增价幅度;
六、相关事宜
(一)办理 CA及网上竞拍事宜:
1.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意向受让人可获知注册办理本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按本中心要求办理意向受让人电子密钥(CA)后即可参加本中心组织竞拍项目的网上报名、交费、竞价等事项。
2. CA办理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华测CA)、查看完整信息(贵州CA--应 急联系人查看完整信息)
(二)网上报名及保证金交纳事宜:
1 .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 2025 年 04 月 17 日 9 时 00 分至 2025年4 月 23 日 17时00 分;
2.交易保证金: 3000 0.00 元(大写人民币: 叁万 元整)
3.投标保证金交纳、绑定及退还:意向受让人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从基本 账户(本人账户)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如下账户:
户 名: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专户)
账 号: 查看完整信息0418
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联系电话(传真): 0857 - 8314036
保证金交纳后必须于 2025年 4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前将保证金与本项目进行绑定(注:须一次到账等额保证金,否则交易系统不支持绑定),否则不能参加竞价(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并有充足的时间登录系统与项目进行绑定,请尽早交纳保证金并进行绑定)。协议签订后,未违反公告及资产移交合同协议相关规定的意向竞买人保证金,由出让方出具书面保证金退还意见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七、竞价须知
受让候选人在竞拍前须充分了解转让公告的相关内容,并事先对标的物商业 现状和经营业态进行现场查勘、咨询并接受以下相关规定:
(一)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房产 及 土地使用权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针对本地区房屋 及 土地使用权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要求,并自行对自身的购房 及 土地使用权资格进行确认,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 ,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如非本交易中心、转让方原因未能完成过户手续的,受让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损失,其责任与本交易中心、转让方无关。
(二)在公开竞价结束后,如标的物公告期内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且报价不低于挂牌底价的,此受让人自动成为中标受让人,需按其报价(不低于挂牌底价)及交款方式签订资产移交合同;
(三)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受让人,则采用公开竞价方式确定受让人 ,按照报价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的前三位竞价受让人为本标的物的第一、第二、第三受让中标候选人,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受让方报价均为挂牌价且竞价当中未报价,则按意向受让方接受底价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第一、第二 、第三受让中标候选人,若第一受让中标候选人放弃受让权利,则依次递补,所有中标候选人均放弃受让权的,则该标的物竞价结束后采用面议方式再次选择受让人。若所有受让中标候选人依然放弃受让权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四)若转让的标的物已出租,受让人原则上应无条件配合转让人及承租人签订三方补充协议变更租赁协议主体,租赁协议继续履行,从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已收取的剩余租金转标的物及履约保证金由受让人收取,转让人不再负责;后期未收取租金由标的物受让人自行收取。
(五)中标候选人应提前做好款项支付方式的选择 (一次性付款到转让人指定的账户)。一旦成为受让人后,款项支付方式将不作修改并直接签订标的物《资产移交协议》。
1. 招标代理费用:本次代理费为包干价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 25000.00),由受让人(中标人)支付到招标代理公司指定账户。
开 户 名:贵州星诚同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帐 号: 54350查看完整信息
八、出让方承诺
对以上内容及所提交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公平性 、 合理性、规范性承担责任;挂牌后,不随意变动或无故取消所发布信息。
九、意向受让人承诺
意向受让人已了解公告的相关内容,若竞买成功,将不作修改地签订《资产移交协议》,意向竞买人已详细了解标的物相关情况及瑕疵,接受并认可信息公告全部内容,愿意无条件接受和遵守本公告的规定。签订协议时,如发现意向竞买人有不遵守协议约定的不良记录,出让人有权拒绝与其签订协议。
十、网上竞价事宜
不限时竞价时间 (意向竞价人自行报价时间): 2025 年 4 月 24 日 10:00 时 至 2025 年 4 月 24 日 12:00时;
限时竞价时间: 2025年4月 24 日 12:00时至无人应价,每轮限时5分钟,每轮竞价阶梯 10000 元。
竞价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网上竞价大厅
十一、协议签订事宜
(一)签订协议时间:竞价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出让方以竞价成交结果确定最终转让价并告知受让人后,中标受让人在 3个工作日内携带毕节市公共资源入场交易证明书、有效身份证、主动到 纳雍县维新镇人民政府 签订协议(结果公示期满后的第 1天即为第1工作日,节假日顺延),不再另行通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受让权,中标受让放弃受让权后,竞价过程中第二、三受让候选人依次享有受让权,并在顺延第6、第7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准备资料签订协议。
(二)协议签订地点: 纳雍县维新镇人民政府 ;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三)价款收取方式:在签订协议后五个工作日内,受让人需从基本账户 (本人账户)将所需成交金额一次性交纳至出让人指定账户。
十一、收款基本信息
开户名称: 纳雍县维新镇人民政府
账 号:纳雍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维新信用社
开 户 行: 820000000006585904
联系人: 王瑞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十二、保证金罚没
意向受让人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一)意向受让人在成功竞得标的物后,因个人或社会组织自身原因在公告 要求时间内无法履行后续协议签订事宜的;
(二)向受让人在成功竞得标的物后,因个人或社会组织自身原因不按时缴纳竞拍款项的;
(三)意向受让人在成功竞得相应标的物后,因个人或社会组织自身不足额缴纳标的物竞拍款项的;
十三、注意事项
投标人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凡参与投标即视为同意本公告内容,竞价成功后不得以与本公告内容相悖的理由放弃本次投标。
十四、联系方式
出 让 人: 纳雍县维新镇人民政府
地址: 毕节市纳雍县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王瑞、 查看完整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 贵州星诚同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德溪街道山语城二期 7栋8-1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刘印根 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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