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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管委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24年贵州省兴仁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创新与人才建设项目产学研合作奖补资金的通知

  • 2024-12-28

项目名称: 兴仁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管委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24年贵州省兴仁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创新与人才建设项目产学研合作奖补资金的通知

招标公司: 兴仁市人民政府

项目地区:贵州 黔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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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兴仁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2024—2026年)》《兴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仁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为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现就2024年兴仁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产学研合作项目奖补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应是产业园内(东湖街道、城南街道、城北街道、真武山街道、陆官街道、巴铃镇、屯脚镇、回龙镇、下山镇 等9个乡镇(街道)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态良好的企业;

2.申报主体应与科研院所、高校等签订正式有效的产学研合同,合同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知识产权归属、合作时间等内容均有明确规定;

3.申报主体应同科研院所、高校等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后,正常开展工作满1周年以上。申请奖补的交易额应为2024年5月16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际支付的总额;

二、奖补资金与标准

(一)奖补资金:60万元。

(二)奖补标准:2024年5月16日以来,产业园内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产学研合作、联合开发、技术转化并签订正式合作协议或项目合同,完成合同(协议)有关内容和指标,按照不高于实际支付费用50%的比例给予奖补,同一企业获得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依据兴仁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管委会办公室收到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提交完整资料的先后顺序安排奖补资金, 具体奖补比例及金额以最终评审结果为准。

三、申报材料

(一)贵州省兴仁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创新与人才建设项目2024年产学研合作项目奖补资金申报表;

(二)产学研合作项目合同复印件;

(三)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相关发票复印件(开票日期应在2024年5月16日-2024年12月31日之间);

(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企业资质证明及近期征信报告;

(六)完成合同(协议)有关内容和指标的印证资料;

(七)其他相关凭证材料。

上述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

四、申报程序

产业园内薏仁米生产经营企业申报→兴仁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合格→县级评审(兴仁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管委会办公室根据申报主体提交材料牵头组织开展县级评审,经评审后确定审核通过名单,并将名单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向实施主体兑现奖补资金。

五、相关要求

(一)本次奖补范围为产业园内企业作为技术吸纳方与科研院所、高校院所等开展与薏仁米相关的栽培技术研究、品种选育、精深加工产品研发等合作项目。

(二)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为当事人履行产学研合作协议或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2024年度财务实际开票的技术交易额。技术交易额是指从成交金额中扣除购置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费用后的金额。

(三)关联技术交易不在支持范围,关联关系包括技术交易各方有股权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等。

(四)申报单位应对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兴仁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管委会办公室在审核过程中,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一律取消奖补资格。

(五)申报主体已获得相关政策支持和财政资金补助的,不得重复享受补助。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需社会信用良好,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涉密信息、材料由申报单位按相关保密规定处理,不得在申报材料中提交。兴仁市农业农村局不受理涉密材料,不对申报材料进行涉密审查。

(二)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报送兴仁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同时电子版材料以“申报单位全称+项目名称”为文件名统一发到邮箱:xrsnycyy@163.com。受理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显贵,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附件:1. 贵州省兴仁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创新与人才建设项目2024年产学研合作项目奖补资金申报表.docx

2. 贵州省兴仁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创新与人才建设项目2024年产学研合作项目奖补资金承诺书.docx

3. 贵州省兴仁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创新与人才建设项目2024年产学研项目合作情况统计表.docx

兴仁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管委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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