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中医院感染性和损伤性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 2026-11-04
项目名称: 黔西南州中医院感染性和损伤性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黔西南州中医院
采购标的物: 感染性和损伤性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贵州 黔西南
各供应商 :
为保障我院工作顺利开展,现拟对 黔西南州中医院感染性和损伤性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项目 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具备相应履约能力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项目 基本概况
1.采购单位:黔西南州中医院。
2.项目名称: 黔西南州中医院感染性和损伤性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项目 。
3.项目预算:43万元(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感染性、损伤性医疗废物的上门收集、转运、暂存、无害化处置,周转容器、防护物资、人员、车辆、台账联单、保险、税费、管理及相关风险等全部费用)。
4.最高限价: 43万元 。
5.服 务周期:服务履行期限为 1年。
6.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7.结算方式: 按季度支付。
8.服务工作要求:
①日清日洁,每日上午8点前到院进行清运;
②清运人员清运过程中需做好个人防护;
③清运人员清运过程中需防止医疗废物泄漏;
④处理好医疗废物数据交接工作;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应覆盖本项目采购内容;
2.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证明:加盖公章的《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格式自拟);
3.税收及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公章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4.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加盖公章的《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5.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 时间
报名时间: 2026年11月5日至2026年11月9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至5时30分(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本次报名支持现场报名和邮箱报名,供应商可任选一种方式参与:
1.现场报名:黔西南州中医院采购科办公室(医院7号楼旁)。
2.邮箱报名:报名邮箱278173993@qq.com,邮件主题命名格式:公告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按格式命名的邮件视为无效报名,不予受理。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需包含本项目采购相关内容;
2.身份证明文件(二选一):
a.法定代表人报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被授权人报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编制及提交要求
(一)响应文件组成
供应商须按以下要求整理装订响应文件,缺一不可,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
1.资格证明材料(详见本公告第二条 “供应商资质要求”,所有材料须齐全、有效);
2.报价表;
3.响应文件所有需签章处,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签章不全的视为无效文件。
(二)提交方式:
本次竞争性谈判仅接受现场提交,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在竞争性谈判开始前,将响应文件 密封包装后 递交至竞争性谈判现场指定工作人员,不接受邮寄、电子传输、代交等其他提交方式。
五、现场谈判程序及规则
1.报价规则:本项目采用两轮报价方式。
第一轮为密封报价,资质审核通过后现场公布。
第二轮为现场公开报价,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评审原则:院方采购小组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满足采购需求前提下,以第二次报价最低者确定为中选供应商。
六、成交结果公示及合同签订
1.成交结果将在黔西南州中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2.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将按 有效报价 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成交供应商。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26年11月10日上午9时。
2.谈判地点:黔西南州中医院开标室(医院7号楼旁)。
3.到场要求: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持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按时到场,逾期未到场、未携带身份证明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竞争性谈判参与资格。
4.现场纪律:竞争性谈判现场禁止喧哗、串标、恶意协商等违规行为,违反者当场取消竞争性谈判资格。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黔西南州中医院
地址:贵州省兴义市盘江路 95号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工作日时段接听)
监督人及电话:黔西南州中医院纪检监察室 , 0859 -2280803。
九、其他事项
1.供应商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对公告信息有疑问的,可在报名截止前向采购人咨询,逾期视为无异议。
2.本项目报价有效期为竞争性谈判之日起90日历天,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报价、降低服务标准或撤销承诺。
3.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即视为已全面阅读、理解并认可本采购项目全部条款及要求,若存在虚假承诺、材料造假、未完全响应要求等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竞争性谈判/成交资格,采购人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4.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的,将被列入医院不良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报名参与医院相关采购工作。
5.本公告中“无效响应/无效报价”指不满足公告实质性条款,不进入评审。
6.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黔西南州中医院所有。
附件: 报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