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顺市西秀区2081,2092平改立建设项目—安顺市西秀区2092平改立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 2026-11-04
项目名称: 关于安顺市西秀区2081,2092平改立建设项目—安顺市西秀区2092平改立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招标公司: 安顺市西秀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采购标的物: 平改立建设项目
项目地区:贵州 安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顺市西秀区2081、2092平改立建设项目—安顺市西秀区2092平改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11月4日-2026年11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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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迎晖大道安顺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 编:561000
项目名称
安顺市西秀区2081、2092平改立建设项目—安顺市西秀区2092平改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东关街道
建设单位
安顺市西秀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贵州黔佑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东关街道,属于新建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双向两车道四级公路0.62935km,包含路基、路面、桥梁、涵洞、路线交叉、交通工程、排水及附属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扬尘应采取采取洒水降尘、密闭运输、限制车速、不得露天堆放材料、裸露场地进行覆盖扬尘网、施工过程及时清理堆放在工地上的弃土、弃渣等措施,排放标准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机械尾气应采取定期保养和维护等措施,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严格落实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内不设食宿,施工管理人员饮食、住宿、如厕等依托周边市政设施;施工废水应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轮胎冲洗、洒水抑尘等,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 施工期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应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工序、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排放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四)严格落实 施工期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定期清运到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处置;淤泥和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密闭运输、合规处置。
(五)加强环境管理。 严格落实《报告表》内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避免发生生态环境污染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