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实物档案整理外包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 2026-11-04
项目名称: 龙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实物档案整理外包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招标公司: 龙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采购标的物: 实物档案整理外包服务项目、陈列设施改造
项目地区:贵州 黔南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规范我县退役军人实物档案归集、数字化管理工作,完善档案室消防、陈列、保管等配套设施标准化建设,我局现就实物档案整理外包服务项目开展公开询价采购。本次采购全程阳光透明,采用最低价中标法遴选服务商,不收取报名费、保证金,同步提供报价函、报价明细表附件模板,诚邀具备实物档案整理服务相关技术,拥有档案项目实操能力的合法企业踊跃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龙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实物档案整理外包服务项目。
(二)采购单位(甲方):龙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服务地点:龙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指定档案办公场地。
(四)服务工期: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物资交付、陈列改造并一次性通过甲方验收。
(五)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供应商总报价超出本限价的,报价文件直接按无效报价处理。
(六)服务内容及预估数量。
1.实物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档案交接、档案整理、档案著录、数据备份,实物档案整理预估数量100件;
2.配套物资采购和定制:气体灭火器预估2个;定制防虫防火实物档案展示柜2个,规格:120*40*90CM,1CM厚高清钢化玻璃+绒布底120*40*40CM、多层实木+1CM厚钢化白玻(加锁));
3.陈列设施改造:
①档案陈列墙上层玻璃展柜1套,规格:1CM厚高清钢化玻璃+绒布底(210*23*40CM) (底板做加固处理)(加锁);
②档案陈列墙下层玻璃展柜:1CM厚高清钢化玻璃+绒布底(214*23*30CM) (加锁)。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档案整理、档案数字化、档案设备销售相关业务;
(二)具备完成本项目所需专业人员、专业设备、技术实施能力;
(三)建立完善人员保密管理制度,承诺所有进场接触档案员工统一备案、签订保密协议,员工离职第一时间书面告知采购单位;
(四)承诺本项目不转包、不分包全部服务内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交由第三方实施;
(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商业贿赂管理相关规定》,无档案泄密、行贿等不良履约及违法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三、服务质量执行标准
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照下列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实施全部服务工作,若标准条款存在冲突,以采购单位要求为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二)《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三)《档案著录规则》DA/T18-2022、《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DA/T 68-2017;
(四)国家、行业现行其他档案管理、保密、消防相关标准规范。
四、报价相关要求
(一)本次报价为税后全包价,包含人工、设备、耗材、运输、安装施工、税费、保密管理、售后保障等全部费用,无隐性增收款项,最终结算金额按照现场实际完成工作量据实核算。
(二)报价文件须分项列明实物档案整理、气体灭火器、档案展示柜、档案陈列墙改建分项价格及项目总报价。
(三)成交供应商完成全部工作并移交验收清单后,须向甲方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一次性全额支付项目款项。
(四)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整合为单个PDF文件作为邮件附件发送,未按要求整合文件、缺少盖章材料、总报价超限价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五、报价文件组成材料清单
所有文件均须提供加盖公章扫描件,整体整理合并为单个PDF文件提交,具体包含如下内容:
(一)询价报价函(格式如附件所示);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三)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
(四)项目专职负责人身份证、从业相关证明;
(五)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失信记录声明函;
(六)报价单位可结合本项目采购服务需求,自行补充提交服务方案、质量承诺、工期承诺、售后保障服务方案等相关佐证材料。
六、评审办法
(一)评审原则: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法。供应商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全部资质材料齐全,服务承诺完全满足本公告及采购履约要求,通过符合性审查后,总报价最低的单位确定为拟成交供应商。
(二)异常低价审查机制:为防范低价低质、档案安全泄密风险,依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相关规定,评审小组有权对明显偏低报价启动异常低价核查程序,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必须开展审查:
1.报价低于所有合格响应供应商平均报价50%;
2.报价低于次低合格报价50%;
3.报价低于本项目最高限价45%;
4.评审小组结合档案服务行业人工、耗材、设备、保密管理等综合成本判断,认定报价过低,无法保障档案整理质量、按期履约、落实保密管理要求。
(三)审查处置流程:启动异常低价审查后,最低报价供应商须现场提交完整成本测算明细、人员配置、设备投入、保密管控保障等佐证材料,书面说明低价履约合理性。若无法作出合理解释、提交材料不足以证明可保质保量完成项目,该报价直接作无效处理,评审小组顺延选取下一位最低有效报价供应商。
(四)评审会议相关要求
1.集中评审时间:2026年11月11日10:00;
2.评审地点:龙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会议室;
3.参会规则:本次评审会议供应商自愿参会,不作强制到场要求。供应商可委派授权代表到场列席,也可选择不到场;是否到场不影响报价文件效力与评审结果有效性,未到场供应商视为认可本次评审全过程及最终评审结果。
(五)评审全程公平公正,评审结束后采购单位将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公示评审结果,同时电话通知拟成交单位,未成交单位不再逐一书面反馈评审详情。
七、报价文件递交时间、邮箱及规范要求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9日18时00分,以邮件系统接收时间为准,逾期发送不予受理;
(二)指定接收邮箱:llxtyjrswj@126.com;
(三)邮件规范要求
1.邮件主题统一格式:【实物档案整理询价】+供应商全称;
2.全部报价资料扫描加盖公章后合并为单个PDF文件,PDF文件名同邮件主题;
3.邮件正文写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4.仅接收一封报价邮件,多次发送以首次接收邮件为准;未按格式命名、分多个附件上传、材料缺失的,一律作无效报价处理;
(四)项目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勇;
联系电话:0854571688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八、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财政资金足额保障,验收合格开具合规发票后一次性全额付款,结算流程规范及时;
(二)本次仅提供报价函、报价明细表模板,成交后双方现场协商签订正式服务合同,供应商须完全遵守国家档案、保密相关法律法规及我局档案管理相关管理要求;
(三)成交供应商须与我局协商签订正式服务合同,严格落实档案安全、保密、工期、质量、违约责任等全部履约要求;
(四)本次询价不收取报名费、保证金,供应商自行承担报价编制、材料扫描等全部成本;
(五)供应商参与报价即视为认可本公告全部要求,自愿承担后续项目履约全部责任;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1:询价报价函.docx
附件2: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失信记录声明函.docx
附件3:分项报价明细表.docx
龙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