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县老年养护楼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计服务比选公告
- 2026-11-03
项目名称: 台江县老年养护楼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计服务比选公告
招标公司: 台江县民政局
采购标的物: 老年养护楼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计服务
项目地区:贵州 黔东南
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做好台江县老年养护楼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台江县民政局作为比选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比选 1 家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承担本项目工程结算审计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参与比选 .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台江县老年养护楼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计服务。
2.比选人(建设单位) : 台江县民政局 。
3.工程建设地点:台江县原魔芋加工厂厂址(县纪委办公楼和县自然资源局办公楼中间) 。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台发改发〔 2015〕44 号、台发改投资〔2018〕248 号、台发改投资〔2019〕19号
5.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自筹 。
6.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9306㎡;其中综合 楼 2531.50㎡(6层),养护楼 6774.89㎡(9层),框架结构。
7.施工合同签约价 : 人民币 16058068.63 元(大写 : 壹仟陆佰零伍万捌仟零陆拾捌元陆角叁分) 。
8.施工单位:黄平县大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9.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9月9日,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9月15日 。
10.审计服务内容:对台江县老年养护楼建设项目全部工程内容开展竣工结算审核,包含图纸、中标清单、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现场洽商等全部工程资料的核查;开展现场实地踏勘复核工程量;核对合同计价条款(单价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贵州省2016版计价定额、相关配套文件、信息价等开展结算审核;出具正式工程结算审计报告、完整工作底稿,配合财政、主管部门复核答疑,完成审计资料整理归档,满足项目竣工决算、资产移交工作需要 。
二、参选单位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工程造价 咨询相应执业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审计小组人员不少于2人,人员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近3年内承接过房屋建筑类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政处罚、行业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及网上查询结果截图 。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服务期限及成果要求
1.服务周期:自完整接收全部结算资料之日起 45 日历天内完成结算审计,出具正式盖章审计报告;若因资料补充,时间可双方协商顺延。
2.成果交付:正式结算审计报告纸质版 4 份,电子版本 1 套,完整审计工作底稿一套,满足建设单位档案归档要求。
3.质量要求:审计成果符合国家、贵州省工程造价咨询相关规范及本项目施工合同约定,审核结论能够作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接受相关部门复核检查。
四、报价要求
1 . 本次审计服务费参照《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发布〈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参考标准〉的通知》(黔造价协〔 2021〕10 号)执行,参选单位填报费率下浮率(%),下浮率不得为负数,报价为全费用包干(含人工、现场踏勘、报告编制、税费等全部费用)。
2.服务费最终按本项目审定结算总价×基准收费标准×( 1- 中选下浮率)据实计取。
3.参选单位报价超出行业合理区间,比选小组有权判定为无效响应。
五、比选资料递交
1.递交材料清单(全部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装订) 。
( 1)比选响应函;
( 2)营业执照复印件;
( 3)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社保缴纳证明;项目组成员相关资格证明;
( 4)近三年同类房屋建筑结算审计业绩证明(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 5)无重大违法 和 不良记录书面承诺书 及网上查询结果截图 ;
( 6)审计服务实施方案(人员配置、工作流程、质量管控、完成时限、保障措施);
( 7)报价函(填报服务费下浮率);
(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2.递交时间: 2026 年 11 月 9 日至 2026 年 11 月 13 日,工作日上午 8 : 30- 12:00 , 下午 14: 0 0 - 17:30 。
3.递交地点:台江县民政局办公室 ( 台江县苗疆东大道 29 号 )。
4.递交方式:现场密封递交。
4.其他说明:逾期送达、未密封、未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一律不予受理。
六、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由台江县民政局组建内部评审小组,对有效参选单位从企业实力、项目人员配置、业绩、服务实施方案、报价等维度综合打分,综合得分最高单位为中选单位。若有效参选不足 3 家,按相关规定处理。
七 、 结果公示及合同签订
1.评审结束后,将在台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中选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比选人向中选单位发出中选通知 ( 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 ) ,中选单位收到通知后 7 日内与台江县民政局签订审计服务合同。
八、其他事项
1.参选单位参与本比选发生的全部费用自行承担。
2.联系人: 杨绍乾,田应红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3.本公告由台江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台江县民政局
2026 年 11 月 3 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