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龙专利超市线上服务平台开发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 2026-11-03
项目名称: 大龙专利超市线上服务平台开发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铜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龙经济开发区分局
采购标的物: 线上平台开发技术服务项目、线上服务平台开发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贵州 铜仁
大龙专利超市线上平台开发技术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采购,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 2014〕214号)有关规定,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大龙专利超市线上服务平台 开发 技术服务项目
2.采购单位: 铜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龙经济开发区分局
3.项目编号: 202611002
4.采购需求: 大龙专利超市线上服务平台项目软件开发 , 包含但不限于 知产检索、商标专利交易对接、数据可视化、专利供需发布、专家团队、政策资讯、地理标志、后台管理八个服务功能模块,建成后可通过移动端、 PC端提供专利运营管理服务。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5.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145000 .00元(人民币 壹拾肆 万 伍仟 元整)
6.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7.服务期限: 平台开发周期 1 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质保期 1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8.交付地点: 铜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龙经济开发区分局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原件扫描件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2025度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财务报表,或提供银行2026年至今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发生并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凭证或回单须含有本款要求的税种),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提供承诺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信息: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函自拟);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中的其他要求;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现场获取或网上报名获取,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通过网上报名的将上述材料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3047548967@qq.com),需在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后请联系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先生(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确认。
2.获取时间: 2026年11月3日至2026年11月9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获取地址: 贵州省铜仁市大龙经济开发区希望路铜仁市市场监管局大龙分局一楼市场股。
4:磋商文件价格: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17:00(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贵州省铜仁市大龙经济开发区希望路铜仁市市场监管局大龙分局一楼市场股。
3.递交份数:响应文件1份。
4.递交要求:①响应文件须完整编制、密封递交,封套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封口加盖供应商公章;②逾期送达、未密封或者不满足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拒收。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6年11月13日09:30(北京时间),如有调整,及时通知。
2.磋商地点:铜仁市东太大道新华北路124号附88号(铜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五楼)。
3.磋商要求:供应商授权代表须准时到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用于身份核验。未到场的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磋商资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铜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龙经济开发区分局
地址:贵州省铜仁市大龙经济开发区希望路铜仁市市场监管局大龙分局
联系人:张先生
QQ邮箱:3047548967@qq.com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公告发布媒体:本项目采购公告在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官方网站发布。
铜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龙经济开发区分局
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