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农业农村局关于2026年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采购服务项目的公告
- 2026-08-06
项目名称: 黔南州农业农村局关于2026年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采购服务项目的公告
招标公司: 黔南州农业农村局
采购标的物: 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服务机构、检测饲料产品、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检测
项目地区:贵州 黔南
根据工作需要, 我单位 拟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完成黔南州 2026 年 州级饲料质量安全监督 检测工作, 现需 采购 州级 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服务机构 1家 , 现将相关要求 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 黔南州农业农村局 2026 年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采购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
检测饲料产品 125 批次( 其中 商品饲料 50 批次、自配料 75 批次 )。
检测报告需在 202 6 年 10 月 2 0 日 之前出具,同一批次饲料样品需出具 2 份检测报告, 一份邮寄到采样县市,一份 邮寄到 黔南州农业农村局 。
三、采购预算: 7.5 万元。(包含不合格产品复检、税 费、样品及检测报告邮寄费 等费用)
四、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 6 年 12 月 30 日。
五、采购方式: 询价 采购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法规 规定的其他条件。
※需制作到响应文件中,作为评审基本资格条件的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授权的,需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加盖供应商鲜章)。
3.诚信声明。
4.报价表(原件加盖公章)1份, 详见附件 。
5.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6.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7.特殊条件要求: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 ,且认证范围包含本项目所有检测参数 。
8. 根据财政部财库 〔 2016 〕 125 号 通知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在 “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以上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
七、 报名截止时间:
询价文件资料 于 2 02 6 年 8 月 14 日 17:30 前将报名资料密封后送(或邮寄)到下方指定地点,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收报价资料。为避免出现漏收报价文件的情况,请报价单位妥善保留快递信息,并在快递寄出后与下方联系人联系,若因未及时联系或其他报价方因素导致漏收报价文件的,后果由报名方自负。
地址: 贵州省都匀市匀东镇洛邦社区黔南州农业农村局 408室;邮编: 558000 ;联系人:龙老师;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八、评审细则 :
(一)资格符合性检查 : 依据法律法规和本公告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资格。
(二)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检查 :
依据本公告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从报价、服务等方面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符合要求。
(三)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四)评标时间和地点:
评标时间: 具体时间待定
评标地点: 黔南州农业农村局
(五) 公告媒体: 黔南州农业农村局官网
九、采购须知 :
(一) 申请人须准备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壹份,用 A4纸打印装订成册并逐页标注页码。
(二)响应文件须用信封密封,信封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字样,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三)响应文件必须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及地点送达,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无效。
(四)响应文件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且供应商只能提供一个报价,价格一经报出,即不再变动。
(五)评审后,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采购合同依据。 采购人 不向落选申请人解释落选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 。
(六)供应商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或成交、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等行为,将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七)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其响应文件无效:
1.响应文件不按本公告规定签字、盖章的;
2.报价超过采购预算;
3.供应商的资格性和符合性不符合本公告要求;
4.响应文件中标的物和售后服务不满足本公告要求 。
(八)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九)本次采购不设投标保证金,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交的标的物验收合格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及国家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向中标人支付标的物款项。
黔南州 农业农村局
202 6 年 8 月 4 日
附件:报 价 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