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西秀区妇幼保健院皮肤科医用耗材院内比选公告
- 2026-06-20
项目名称: 安顺市西秀区妇幼保健院皮肤科医用耗材院内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 ASXXYRT-XXSBK-2026-06
招标公司: 安顺市西秀区妇幼保健院
采购标的物: 功能性敷料、皮肤科常用医用耗材、注射及治疗相关耗材
项目地区:贵州 安顺
一、 项目介绍 1. 采购人:安顺市西秀区妇幼保健院 2. 采购人地址:安顺市西秀区迎晖大道 18号 3. 采购项目名称: 皮肤科医用耗材院内比选 4. 项目编号: ASXXYRT- XXSBK- 202 6 - 06 5. 项目简要说明: 我院拟对皮肤科常用医用耗材进行院内比选,主要包括功能性敷料、注射及治疗相关耗材等。本次比选旨在遴选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符合临床诊疗需求的合格产品,确保使用安全规范。欢迎具备合法资质的供应商积极报名参与,具体要求详见后续比选文件。 二、 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资料须加盖公章,未盖章为无效文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 ,加盖公章 ); 2.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 响应 ; 3. 参与本项目 响应 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 上一 年度 审计报告 或最近 三个月 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为新成立公司,提供情况说明 ) ; 6.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注: 提交资料时需单独提供上述要求相关证明资料, 按顺序装订, 供资格审查。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06月17日— 2026年06月22日 2.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2日17:00 3.报名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时间内按下列方式报名:将报名表及报名资质证明材料(见第二条要求,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xxqfby@163.com);邮件命名格式: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电话,报名表模板见附件1,报名成功后可进入递交资料环节, 报名表未盖章为无效报名 。 4.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6月23日14:50(逾期提交或未提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递交地点及方式:线上报名成功后,各供应商根据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资料,按照评审时间到评审地点递交。 四、评审时所需提交的评审资料(正本一份)(相关资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报价表(加盖公章), 评审时提交 3份 ,格式详见附件 2 (密封报价为最终报价,现场不进行二次报价)。 模板内 “贵州省医保收费项目等级”均不能为空,否则此项内容将视为无效。(若该类耗材不在贵州省医保目录内或在贵州省医保目录内明确不可收费的,可不受此限制,供应商在备注栏备注清楚即可)。 2.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所响应产品对该类证件的要求提供)。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对报价人的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供应商依法为报价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证明(个人)(至少需包含参保人姓名、参保单位名称、缴费起止时间等相关信息),社保证明需加盖公章;报价人是法人的无需提供。 6.报价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带原件备查。 7.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8.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0.产品代理证明材料或注册代理商(或生产企业)对供应商的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11.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 1.以上评审资料请务必按要求及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带到评审现场。 2. 产品资质按照采购公告顺序排列,每项产品所涉及资质放在一起,若有重复则重复放置,保证可按照公告顺序查看相关产品资质。 3. 逾期提交或未提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评审内容 1.评审时间:2026年6月23日15:00 2.评审地点:西秀区妇幼保健院五楼会议室 3.评审小组:由采购人5人及以上的单数人员组成评审小组; 4.评审办法: ( 1)资格性审查,评审小组综合审查供应商资格情况,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基本资格要求,符合者将进入下一步评审,不符合者将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 ( 2)初步确定拟供货方,评审小组根据各供应商产品技术参数、样品,产品生产厂家综合实力、报价、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确定拟供货方和拟中选产品。 ( 3)评分因素详见 附件 3《皮肤科耗材比选评分标准》 。 六、其他要求 1.报价人须对自身响应产品功能及用途熟悉了解,评审时能对评审人员进行答疑;若报价人对自身响应产品功能及用途不熟悉了解的,须有响应产品企业的专业人员陪同,且陪同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须对自身产品功能及用途熟悉了解,评审时能对评审人员进行答疑; 2.若供应商所响应产品需在贵州省阳光采购平台(招采子系统)进行交易的,需保证报价不能高于最高销售限价,同时保证采购人能与生产企业议价通过并顺利搭建配送关系; 3.采购项目内容中的医用耗材若在贵州省医保目录中有可收费的,供应商须响应在贵州省医保目录中且可收费的产品。若因供应商填报虚假信息导致中选后无法收费的,采购人有权不支付该项耗材货款,并有权采购同类在贵州省医保目录中可收费的耗材; 4.若此项目中全部或部分产品进入集中带量采购或按照医院安排进行公开招标的,以集中带量采购或公开招标产生的结果为准,采购人与供应商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采购联系事项(咨询时间均为工作时间) 咨询联系人:设备科李老师 咨询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八、相关附件 附件1:报名表模板.xls 附件2:报价表模板.xls 附件3:皮肤科耗材比选评分标准.docx ▁ ▁▁▁▁▁▁▁▁▁ ▁▁▁▁▁ ▁ ▁ ▁▁▁ 文字 信息设备科 编审 张 兰 二审 卢鹏飞 三审 卢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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